项目概况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年7 月 ** 日**点**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项目(*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单位用车,*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时间:****年7月** 日至 **** 年 7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2:**至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3)潜在投标人 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截止时间: ****年 7月**日**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时间: **** 年7 月 **日**点 **分(北京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宿州市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为防控疫情,所有投标人均不允许到开标现场,详见公告附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网招,网上投标特别提醒:
(1)本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为主持人宣布投标人解密开始起 **分钟内,若超过 **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 分钟,若超过 **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2)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3)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切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请各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电话”处填写常用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以便开评标活动过程中联系及成交通知书领取等相关事宜。 如因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询标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谈判文件与“疫情期间开评标及其他注意事项”不*致的以此项为准。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
名 称: ***************
地 址: 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 叶工 ***********
项目联系人:叶工 、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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