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政策起草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有限合伙)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政策起草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本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元整。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劳务费(含保险)、食宿费、交通费、场地租赁费、办公设备购置费、通讯费、调查和调研费、咨询服务费、设计费、税费、评审和验收等费用。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按甲方工作需要确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具体要求结合《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长沙养老服务实际,完成制定起草有关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文件的工作任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结合《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简称《条例》)和长沙养老服务实际,制定起草有关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文件,包括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的移交管理办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家庭养老床位实施办法、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办法、关于推进长沙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文件具体名称另行确定。****年**月**日前应完成前期调研、文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及相关发文程序(市政府常务会、市民政局党委会、市司法局司法审查等,发文程序因甲方原因延缓除外)。 服务周期内,乙方应提供如下服务: 1.根据政策文件起草需要,协助甲方参加相关养老服务调研、会议等; 2.起草相关政策文件,协助甲方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根据部门、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编制政策文件的起草说明,协助甲方准备市政府常务会、市民政局党委会、市司法局司法审查等环节的其他资料,并根据会议或司法审查要求作进*步的修改完善; 4.协助甲方完成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 乙方按照国家、省、市民政系统的要求完成制定起草有关养老服务配套政策文件的工作任务。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及时验收。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责任 6.1、甲方应提供长沙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资料,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配合。 6.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规划思路、文稿质量予以质疑,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 6.3、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文件初稿后,有权组织相关专家、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论证会议,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修改完善文件。 6.4、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文件及最终成果后应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按约定拨付相关费用。 6.5、甲方对该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成果拥有知识产权,所有文字材料、图文数据均应提交甲方保管。 乙方责任 6.6、乙方应按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框架设计和文件的编写,并按照甲方和各级各部门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6.7、乙方必须对所涉及信息保密,不得为履行本合同以外做任何利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人。 6.8、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9、双方如对项目执行时间、内容有变化,需以书面形式征求对方意见,意见*致后签署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可选取同样资质的机构承担完成本合同的剩余工作,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后 生效 **.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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