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公安局危爆仓库租赁服务 | 仓储服务 | 存放民用废旧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 ,拥有120平米的储存仓库两个,能够定期销毁 总平面符合GB50089的要求 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防雷等符合相应的文件规定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乙方提供的仓库将承担全县危爆物品管理、储存、及日常维护任务,须远离城镇,没有重要保护设施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所处位置不受山洪、滑坡等地质危害影响,没有无关人员和物流通过储存库区。库房应设有库房出入口及装卸站台。仓库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要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库房顶部应设有通风窗,通风窗安装有金属丝网和栅栏等。
上述合同价款为固定合同价款,不因市场因素及其他因素变化而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仓库租金、保管费用、人员费用、保险费用、运输费用及企业利润、税金等其他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 ****-**-**
履行期限:****-**-**-****-**-**,合同暂定服务期为***天,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继续合作的,可根据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致后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履行方式: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交付时间:乙方承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将验收合格的租赁仓库移交给甲方予以使用。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4.1.1在租赁仓库使用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分之*,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提交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1.2上述款项甲方可以选择以电汇的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行:长沙银行星城支行,开户账号:******************; 4.1.3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开票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仓库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合格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明确存储的种类、品种、型号。
2、甲方明确行业标准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要求规范。
3、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到期时甲方进行验收。
4、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赁费用。
5、甲方对于乙方的服务内容、质量以及方案等均有权进行监督和建议,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乙方应当认真听取和采纳。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布置。
2、按合同内容履行到位,达到标准要求。
3、对存物品保管、登记到位,确保安全。
4、乙方承诺其具备承接合同所涉义务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并自愿提供工商登记资料和资质证明文件交甲方存档备查。
5、乙方应当指派专业人员及设备提供服务,并做好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确保服务安全及质量,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或其他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保证提供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仓储、保管服务等场所内的所有仓储设施及附属设施均已通过安全、消防等部门核准,以及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购买足额的财产保险,并且,前述约定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乙方对于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物品等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如因乙方违反该约定,乙方除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由此产生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也将概由乙方承予以承担。
8、乙方指定的项目对接人为:姓名:余再洋联系方式:***********微信号:***********.
7.违约责任3、乙方不能按标准存储,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标准存储部分款项**%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标准存储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5、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6、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或服务不达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元/次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完成合同义务()次以上或服务不达标()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经支付的租赁费用全额退还给甲方外,还应按照合同总额的**%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7、合同履行期间*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违反本合同项下承诺、保证的,均视为违约行为,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1、合同补充和修改:合同标的及金额中“型号规格”“存放民用废旧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 ,拥有***平米的储存仓库两个,能够定期销毁 总平面符合*******的要求 具有第*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防雷等符合相应的文件规定”,应更改为“具有面积***平方米的废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及民用爆破物品储存仓库各1个,能够定期销毁 总平面符合*******的要求 具有第*方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消防、防雷等符合相应的文件规定”
2、本合同载明的地址、邮箱、联系方式、传真系接接受文件、函告、通知以及法律文书的合法途径,*方向上述地址、邮箱送达、通过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达日;通过邮寄送达的,邮寄*日后即视为送达;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邮件到达接收方指定电子邮箱时间为送达时间;通知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送达日(发出日期以传真机打印确认传传真成功发出之日期为准),地址、邮箱或其他联系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变更的法律后果。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项下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号 | 地址: | 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金盆组 |
法定代理人: | 彭迟平 | 法定代理人: | 罗欣 |
委托代理人: | 唐杏春 | 委托代理人: | 余再洋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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