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
*、项目名称:*安市公积金中心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市*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解放南路与振华路交叉口
中标(成交)金额:****元/年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公积金中心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年。采取(1+1+1)模式,合同*年*签,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年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何珊珊、沈朝华、吴丽娟、苏明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楼,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提出投诉。
2、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质疑人名称;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酥さ模?
(5)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安市裕安区佛子岭东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楼**层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息记录承诺函
2.响应情况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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