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皖教基〔2009〕7号)规定,在石台县教体局初评的基础上,市教体局组织省一类幼儿园专家组全面严格评估,认为石台县示范幼儿园办园水平达到了省一类园标准,拟予以认定,现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1日至25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给市教体局基教科,联系电话:0566-2317846,2318790。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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