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获嘉县财政局机房改造合作伙伴引入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 |||||||||||||||||||||||||||||||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 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大于****元人民币,具有开展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采购的相关服务。 2.2.2供应商为增值税*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 被责令停业的; (2) 被暂停或取消报名资格的; (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 在最近*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5) ****集团客户合作业务不良信用名单; (6)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等名单的合作伙伴; (7)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年7月**日**时**分至****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元)整,售后不退。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支付标书费,详细操作可见公告附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指引》,购买完成后将截图发送至***********@***.***邮箱。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3.3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7月**日**时**分,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号阳光大厦9楼***(第*会议室),应答人在 截止时间前可选择直接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比选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路**号金成国际广场6号楼西单元***室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联系人:*** *********** 电子邮件:***********@***.*** 采 购 人:****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联系地址:新乡市新中大道***号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采购与招标网(****://***.*****.**)。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1鉴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申请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7.2应答人在项目申请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附件:公告附件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年7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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