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抗洪抢险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7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书中第*条样品内要求提供的样品如下:
序号 |
样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域救生衣(专用浮力背心) |
套 |
1 |
进口产品 |
2 |
水域救援多功能刀 |
把 |
1 |
进口产品 |
3 |
静力绳 |
米 |
1 |
进口产品 |
现更改为:
序号 |
样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域救生衣(专用浮力背心) |
套 |
1 |
进口产品 |
2 |
水域救援多功能刀 |
把 |
1 |
进口产品 |
3 |
静力绳 |
米 |
1 |
进口产品 |
4 |
手提式照明灯 |
个 |
1 |
2、原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于“样品”的评分因素由原来的“供应商样品的材质、性能好、质量好的得**分;供应商样品的材质、性能好、质量较好的得8分;供应商样品的材质、性能好、质量*般的得3分;要求提供样品未提供或提供部分样品的不得分;”现更改为“供应商样品的材质、性能好、质量好的得**分;供应商样品的材质、性能好、质量较好的得8分;供应商样品的材质、性能好、质量*般的得1分;要求提供样品未提供或提供部分样品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 ****年7月**日
/
名 称: ********
地 址: 青阳县蓉城镇庙前路***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
地 址: 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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