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经吉县发改综合【202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县市本级财政配套衔接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
2.2主要建设内容:照壁村民小组新建节水灌溉工程,喷灌面积340亩,配套160型PE管3.97公里,90型出水桩2.8公里,400型PE管0.87公里,闸门8座。
2.3工期要求:总工期60天(日历日)。
2.4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评标办法及开标形式
3.1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3.2开评标方式: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农业节水灌溉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贰级及以上(疆外企业为壹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其他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6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无论人员、业绩、信用等级,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7本公告中所指的近3年,从公告发出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8投标单位可以兼中兼得,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管理班组(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及班组中任何一个成员不得兼中兼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 7 月19日起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 11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具体以招标文件载明为准);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国伟 电 话:1809922852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A座1403室
联系人:李会 电 话:15559361019
技术支持:昌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软件业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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