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浏阳市**处*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与中标结果*致。合计金额小写:******元,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 ****-**-**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服务,完成服务项目。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完成报告编制后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评审且取得长沙市人民政府批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湖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湘环函〔****〕***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技术报告编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湖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指南》(湘环函〔****〕***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技术报告通过省市专家小组的评审并取得批文。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复兴中路1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关口街道农副产品大市场B区F栋2楼*** |
法定代理人: | 谭应启 | 法定代理人: | 钟绍军 |
委托代理人: | 林弼坤 | 委托代理人: | 张大林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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