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家岗区东苑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共升村村民集中安置小区*期(A-E栋楼)项目室外工程(标段编号:*********-******-**)第1次答疑与澄清公告如下:
*、招标人澄清与修改部分: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报价说明第2.9条现修改为:规费和税金应统*按《市住建委关于转发****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宜市住建文〔****〕**号)、《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鄂建办〔****〕**号)、《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湖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维护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的通知》(厅字〔****〕***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鄂建办〔****〕**号)要求执行。本工程税金按 *般_计税方法(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税方法为*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计取,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时应提供增值税_专用_发票(发票类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元*角*分(¥: *******.**元)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年7月**日答疑时发放的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家岗区*家乡共升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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