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荔城~城东**回与新度~后墩I回*****线路改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莆田荔城~城东**回与新度~后墩I回*****线路改接工程 |
荔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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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双回路架空路径长约4.****;拆除荔城~城东Ⅱ回#**塔,拆除导地线长约6.***;配套建设相应的光缆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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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冲洗废水及塔基开挖浇筑废水。施工过程中修建简易沉淀池,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租用当地民房,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 *、大气环境: 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塔基、土石方挖方、填方、建材运输产生的扬尘和各种动力机械和车辆产生的的尾气。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开挖时,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次扬尘,开挖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本项目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时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措施。运行期间噪声影响较小,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电磁环境: 运营期本工程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m,磁感应强度小于***μT。 *、固废: 塔基开挖土方用于回填。拆旧工程产生的废旧电力设备回收处置,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生态环境: 本工程新建线路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及重要生态敏感区,主要生态影响为塔基永久占地、塔基挖方临时堆放、牵张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项目建设对区域生态稳定性和结构完整性的影响不大,在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可将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较低水平,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示时间:***1年7月**日至***1年7月**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批科
电 话:****-*******
传 真:****-*******
通讯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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