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 采购人名称:********;
*、 采购人地址:********;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
*、 采购项目名称:沿江高速(池州段)高炮广告宣传服务;
*、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高速公路广告牌;
*、 采购预算金额:***;
*、 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本项目搭建的高炮广告所在的高速公路,由安徽省交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辖。其管辖范围内所有高速公路广告建设、经营权全权授予**********代理行使。故本项目只有*家潜在投标人,须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
*、 拟定唯*供应商名称:**********;
*、 拟定唯*供应商地址:**********;
*、 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项目需提供,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不提供):*名专家均同意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
**、 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唐仪峰、池州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工程师;檀和平、市重点办、高级工程师;章萍、市规划勘测总院、工程师;
**、公示期限:****年7月6日至****年7月**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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