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部分中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次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项目名称:弋江区部分中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原公告日期:****年6月8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5、要求投标方针对本项目配备机械化作业自有车辆如下:①清洗车1辆(每辆车辆总质量3吨及以上)②压缩式垃圾车2辆(每辆车辆总质量3吨及以上)③电动保洁车3辆。
注:上述机械化作业自有车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车辆行驶证(包括行驶证上车辆照片);2、车辆登记证(须为投标人自有,含全资子公司、分公司);3、车辆年检合格证;4、车辆保险(交强险保单);5、车辆购买发票;6、电动保洁车须提供购买凭证即可。)”
修改为:“*要求投标单位配备机械化作业自有车辆包括:①清洗车(质量3吨及以上)②电动垃圾运输车③电动保洁车
注:提供车辆购买发票”
2、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中:“3.2商务标评审内容及标准”修改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值 |
依据 |
1 |
投标报价 **分 |
**分 |
本项评审步骤:1、评标价的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进行核查、调整,包括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扣除。 (1)**调整: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特别是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发生误差,有子项漏报的(即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为漏项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按漏项子项和相关标准(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无规定标准的按相应的本次招标中最高的单价报价)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调整价; (2)**扣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报价,则为投标调整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扣除办法计算其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统*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 ** 。 4、有漏项报价的投标人,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出其投标报价得分基础上,其漏项报价每低于投标调整价1%,再扣1分,得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终得分。若其最终中标,则中标**为其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无异议,否则视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物业管理费报价明细构成: (1)人工费用【含项目经理、维修人员等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根据芜湖市最低工资及*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 **** 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险费用 ***.** 元/人/月,共计****.**元/人/月)。以上费用必须满足芜湖市最低工资及*险相关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物业管理所有相关费用:行政费用(含办公用水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及其他办公费用)、环境清洁卫生费、治安保卫及消防费、公用设备、公共场所等管理养护(含房屋、水电、亮化、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会议室、多功能厅管理等)、车辆管理费用、绿化养护、管理费、物资装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会议服务、节日装饰、管理费用、以及保洁易耗品及其他费用;费用由业主单位向代理机构提出要求,并在招标文件里以清单形式予以明确。 (3)税金(根据各投标人实际缴纳的比例计提); (4)服务期内易耗品费用; (5)投标人利润; (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业主单位单独列出要求及具体的服务清单,投标人根据业主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注:1、最低评标价(含*个或同时多个)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平均值**%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纳税鉴定表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作为税金的计提依据,如有相关费税减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纸质投标项目提供的复印件应能辨识内容和税务机关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投标项目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 |
2 |
资信业绩 ** 分 |
管理体系认证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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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 (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 分。 (3)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
业绩9分 |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签订同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有*项加3分,加满9分为止。同*项目不同年份业绩不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复印件或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签订时间、金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数量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列表顺序进行评审,无论是否符合要求,超过业绩满分要求的业绩数量之后的业绩不再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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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力量 **分 |
项目经理学历及管理经验 4分 |
项目经理具有: ①**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过类似物业管理项目管理经验(同时提供学历证明、物业服务合同及业主服务评价材料); ②持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得基本分4分。每满足*项得2分。 备注:本项共4分,另提供企业为其购买满1年的社保记录(需提供社保局官网截图体现个人缴费记录,如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资格 3分 |
其他管理人员(物业管理、消防、绿化、电力保障维护等)。需具有: (1)**周岁以下; (2)具有相应专业证书; 注:本项满分3分。每提供*人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另提供企业为其购买近半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年内,连续6个月社保)的社保记录(需提供社保局官网截图体现个人缴费记录,如不提供,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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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要求4分 |
*、投标单位同时具有: (1)*辆清洗车(质量3吨及以上)、*辆电动垃圾运输车、*辆电动保洁车,得1分; *、每多提供1部车辆(清洗车、电动垃圾运输车、电动保洁车均予以认同)加1分,满分3分。 注:提供购车发票,未提供不得分。 |
3、本项目开标时间延长至:****年7月**日**:**
更正日期:***1年6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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