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宜昌市*家岗区河运新村3栋*楼1套房屋公开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 | **.****** *元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房产具体信息 | |||
---|---|---|---|
房产权证编号 | 地址 | 宜昌市*家岗区河运新村3栋*楼 | |
建筑面积 | **.**㎡ | 证载权利人 |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腾空日期 | 托管单位 | ||
瑕疵问题 | 房屋现状 | ||
规划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性质 | 划拨/其它 |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土地面积 | **.**㎡ |
不动产证号 | 鄂(****)宜昌市不动产权第*******号 | ||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标的以现状转让,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2、本次转让应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标的在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足额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湖北亚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鄂亚隆评报字[****]第***-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4、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3)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如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等载明的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和结果。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转让标的的产权过户到受让方名下即视为完成资产的移交。资产移交后发生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指定账户。 9、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在收到其支付的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价款能一次性付清。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宜昌分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意向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支付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儿童医院、*峡大学妇女儿童临床医学院) |
评估信息 | |
---|---|
评估机构 | 湖北亚隆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宜昌市财政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亚隆评报字[****]第***-2号 |
标的评估值(*元) | **.****** |
账面净值(*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法人证明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身份证复印件文件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