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
*、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3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3.1.8中小企业声明函”变更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单位名称) 的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 ,属于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1,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5章 磋商办法”中“5.2.5资格性审查”变更为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供应商参加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提供的服务,为该服务所属行业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声明供应商参加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为该服务所属行业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四章 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中变更为“按3.2.6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
*、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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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小学 | ||
地址: | ***新区应龙路***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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