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年产****件衡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6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浏阳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件衡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集里街道西湖村*周组梨树坡第*栋厂房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 **** 年 6 月,项目租用浏阳市集里街道西湖村*周组梨树坡第*栋厂房(租赁浏阳市*能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厂房)作为经营场所(地理坐标:E ***.*****;N **.******),进行衡器制造,主要为电子平台秤和汽车衡,其生产规模为:年产****台电子平台秤,***台电子汽车衡,**套动态汽车衡,项目总占地面积******,总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租赁已有厂房进行生产,无土方开挖建设,施工期主要是环保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装,主要在已有厂房内进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气:切割粉尘:金属颗粒比重大,容易沉降,定期清理收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由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烤漆废气经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安装家庭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烟气管道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是切割机、抛丸机、焊机、剪板机以及废气治理设备风机等设备运作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隔声降噪、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粉尘、废边角料、废油漆桶、失效活性炭、废**灯管以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金属粉尘收集后定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油漆桶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失效活性炭、废**灯管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发布单位:************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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