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新媒体宣传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度电视媒体宣传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适应融媒体时代发展,传递法院声音、传播法治能量,更好地展示*********在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保障服务民生方面提供的有力司法保障,以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结合宣传工作实际需要,拟开设*档普法栏目及系列宣传视频, 用发生在本地的生动案例,通过法官亲切的讲述,理论联系实际,对苗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破产机制创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服务民生、优化环资田审特色品牌等典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让抽象难懂的法律变得浅显易懂,从而达到法官向*姓面对面普法的目的。年底可制作特别节目:以法院院长访谈的形式开展年度工作大比拼,引导各法院自觉对标先进。上述普法宣传视频可在丽水新闻公众号、丽水在线***等平台播出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受*********的委托,对****年度电视媒体宣传合作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单*来源文件,邀请************参加本次协商。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叶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
传 真: ****-*******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号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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