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日-****年6月**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南林中路***号)1号楼2层E区投资项目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铁氧软磁材料***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个项目 |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佛堂兜村 | ************ | ************拟投资*****元,利用拍卖所得的闲置工业厂房组织生产,购置砂磨机、球磨机、搅拌机等设备,形成年产铁氧软磁材料***吨、非晶合金软磁材料*****个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粉尘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脉冲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预烧废气经金属丝网过滤设备处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风冷+金属丝网过滤+**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点胶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 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架设于食堂屋顶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湖州双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 研磨废水、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级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预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标。项目噪声经衰减后,不会对周围造成影响。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排放;废包装桶、废包装瓶、废除尘布袋、废金属丝网、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次品降价出售;收集的粉尘和废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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