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重发)骆家坑花海改造、泡泡屋及装饰、花海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重)
*、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招标方式、用途:公开招标、招标人自用
*、招标内容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 | 骆家坑花海改造 | 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需求》 | 1项 | *******元 |
泡泡屋及装饰 | 1批 | |||
花海养护 | 1项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格后审)
1、投标人*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年6月**日至 ****年6月**日,每天上午8:**-**:**;下午1:**-5:**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3.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前台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子包号、联系人、手机号及**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4.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网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投标人应于****年7月6日**:**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至************。参与本项目第*次投标的投标人若继续参与投标的,则无需再次办理投标保证金。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7月9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楼,详见*楼大厅公告),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7月9日9:**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楼,详见*楼大厅公告)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业务咨询:
招标人:****************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振兴东路**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中基大厦**楼
代理联系人:***、孔晖、王莹巧、周旭坤、翁可欣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管理部门:中共强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赵书记
联系电话:****-********
**、招标有关款项汇入账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户 名:************
**、疫情期间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名)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有投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开标。
3、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微信号。
5、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6、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个*律”:*律全面消毒、*律体温检测、*律承诺登记、*律按序办事、*律服从管理。
7、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1-6条内容废止。
8、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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