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标段)(夏特乡新尼孙下村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昭苏县****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标段)(夏特乡新尼孙下村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经昭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昭发改项目【****】**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少数名族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苏县****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建设项目(*标段)(夏特乡新尼孙下村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昭苏县夏特乡尼孙下村;
2.3建设规模:新建夏特乡新尼孙下村农田灌溉渠8.****米,水流量0.**³~0.**³/s,闸门**个,涵洞**个等附属设施。
2.4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2.5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年7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交付使用,总工期:***天(日历日)。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来人购买。
4.3获取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人及拟派建造师在本单位近半年(****年**月至****年5月)的社保证明、近*年企业及本项目拟派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个、建造师*个,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业绩不可复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不可。)
4.4获取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号美景华庭1号楼*楼。
4.5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昭苏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张 城 联 系 人:刘 旋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7.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昭苏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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