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巢湖市农业农村局渔政信息化设备采购及安装
*、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层东塔**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 双光谱远程光 电设备 |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 |
4 |
******元 |
2 |
▲无人机 |
品牌:慧明捷 规格型号:***-******** 套装 |
1台 |
******元 |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致的,以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
*、评审专家名单:马小燕、丁怡、周宗亮、董昭华、魏元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东塘路捷立汽车北*楼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农业综合执法队
地 址:巢湖市巢湖南路**号巢湖农业大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巢湖市东塘路捷立汽车北*楼办公室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1.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正文)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投标人业绩承诺函
4.防疫承诺书
附件:
防疫承诺书.***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招标文件正文.***
投标人业绩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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