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管理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开区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安全防控与环境保护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固定总价合同(此**为含税包干价,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条例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总项目工作任务的**%(*次排查和复查并出具报告),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乙方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正规足额有效发票及请款材料。 5.1 验收程序 采用 *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项目内容: 1)摸清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全面开展企业隐患排查督查服务,出具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帮助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指导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3)收集星沙产业基地及企业应急相关信息,指导星沙产业基地安全事故紧急救援,提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 4)组织开展对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危险废物管理等安全检查,危险废物排查、制定环保整改治理方案,指导企业完成整改,形成报告交由监管部门。 5)协助星沙产业基地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建设工作,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咨询工作。 2、项目服务要求 1)对**家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督查服务及复查,指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台账。 2)运用排查结果,提出管控意见,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3)根据排查中发现得主要安全问题,在园区开展安全培训。 4)对全园区**家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 5)对园区存在重大危险源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现场整改指导,根据园区企业生产实际,按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台账;为园区安监部门提出管控措施及建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甲方对被检查企业的隐患指标数量、评估报告质量、服务企业反映的服务态度以及执法人员评价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采取整体评价加每个检查企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的方法。项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机制费用为合同费用的**%,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用为合同费用的**%,项目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费用为合同费用的**%。 2、完成委托工作的标准:乙方应当根据国家、地方各级安全主管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中关于各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编制《***开区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安全防控与环境保护服务隐患排查评估报告》。 3、针对**家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开区星沙产业基地园区安全防控与环境保护服务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并根据相应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报告负法律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当乙方没有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合同所协定内容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专业、规范和优质的管理。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分之*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项目验收甲方评价为不合格的,乙方须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及验收的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4采购人根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须退还采购人已付款项,并按合同价款总额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其他条款 本合同*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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