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标的 | 拟采购实施月份 | 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 备注 | ||||
采购标的名称 | 采购数量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
1 | *************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 | 二、服务/技术要求 (一)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如下: 本项目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参照(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DB510100T 073-2011)住宅三级服务标准及采购人为本项目物业服务制定的物业服务标准。 三、人员数量要求(不得低于以下人员配置)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1、配置人员,初中文化以上,身体健康,当地失地农民优先考虑。(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成交人需对其派驻的服务人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保,并对其派驻服务人员的工伤及人身安全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 客服前台 5 3 管家/助理 6 4 监控/消防值班 2 5 安保岗 60 6 综合维修部 6 7 设备管理员 2 8 保洁服务部 25 9 绿化员 3 共计 110人 四、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合同期内,采购人对物业管理工作按季度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下),如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视为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适当扣减费用;一个年度内累计四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中标金额确定支付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支付本季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成交人在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价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服务地点: 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定水村八组 (五)验收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 (六) 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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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是 | 否 |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属于 物业服务管理 行业。 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程一期安置小区,位于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定水村八组,项目占地134.58亩,总建筑面积约242,480.38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建筑面积194,366.43平方米;地上商业及配套建筑面积15,029.51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33,084.44平方米。 福田街道社区工程一期住宅共有电梯46部、出入口12个(主,次出入口共12个)、发电机3台,每台500千伏安,监控室4个,地下室机动车位1,513个,非机动车位1,604个、物业服务用房942.43平方米;总安置人数约2407人,安置户数约1424户。 |
本次公告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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