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凤阳县新老城区管网改造提升*期*标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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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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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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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凤阳县新城区西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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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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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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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号*城大厦写字楼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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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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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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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1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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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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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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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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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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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级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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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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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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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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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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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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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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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费收费标准 |
本项目***理费按照滁州市****-****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专家评审费等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无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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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费 |
*****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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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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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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