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配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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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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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配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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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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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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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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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B座***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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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周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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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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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05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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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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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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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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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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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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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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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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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业绩:1.弋江海螺国际大酒店项目工程:*****.**㎡;时间:****年9月3日; 2. 宣城司尔特响山路体检及康复中心工程,****㎡(人防工程面积),****年**月; 奖项: 1.芜湖东部飞阳物流园信息交易中心工程,****年获得“黄山杯(省优质工程奖)” 2.安徽工程大学教学实验楼C座工程,****年获得“黄山杯(省优质工程奖)”; 3. 芜湖华强***地块**班小学,****年获得“黄山杯(省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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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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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甘肃第*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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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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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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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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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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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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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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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业绩:1.新建临洮街学校综合教学楼项目施工,面积:*****.**㎡,时间:****年**月 奖项:1.兰州航天煤化工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白银市第*人民医院儿童专科病区,****年获得“飞天奖”; 3.中国移动甘肃公司陇南分公司生产调度楼工程,****年获得“飞天奖”; 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大楼,****获得“飞天奖”; 5.天水*中麦积校区体育艺术中心及食堂,****年获得“飞天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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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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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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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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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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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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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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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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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业绩1.北京新区人和组团I标准分区****号地块(*年汇)外装饰幕墙工程,建筑面积:*****.**㎡,时间:****年**月**日; 2.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路小学建设项目,建筑面积*****.**㎡,时间:****年**月8日; 3. 余江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8㎡,时间:****年**月**日; 奖项: 1. 智能微电网及新能源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智能电网区域网络保护系统产业化项目生产厂房,获得****年-****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时间:****年**月; 2. 太康县人民医院病房楼荣获****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奖)”,时间:****年9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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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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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河北方泽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工期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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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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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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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下午1:**-5:**,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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