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厂家:
根据解放军总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相关要求,为确保第*医学中心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现要求如下:
*、5月**日前,请生产厂家、国内总代(仅限进口产品)指定*名本单位人员或指定供应企业(可按产品线指定多个供应企业)到招标采购科第*办公点(原第*医学中心采购中心)进行信息备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厂家出具的委托书(如为供应企业需加盖供应企业公章),后续工作第*医学中心将与此人进行对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中途更换。
*、招标采购科第*办公点将**承诺书、委托供应函、医用耗材供应清单及相关资质文件要求发送至备案人员邮箱,请将上述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上报至招标采购科第*办公点。
*、如发现总医院范围内**不统*且**承诺不是最低价,但又没有原因、拒不降价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全院停止供应。
*、委托供应函原则上2年之内不允许更换,确因不可抗力需提前3个月向招标采购科第*办公点提出申请,第*医学中心批准后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需确定唯*供应企业的生产企业和耗材品种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样式)
3.耗材委托供应函(参考样式)
4. **承诺书(参考样式)
5. 相关资质文件(参考样表)
6. 医用耗材供应清单(参考样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海淀区永定路**号外挂电梯楼***招标采购科第*办公点(原第*医学中心采购中心)
医疗保障中心
招标采购科第*办公点
****年5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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