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昌吉州阜康市*工河渠首至良繁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报告)已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农发〔****〕**号文批复,项目总投资****.***元,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已经新财农〔****〕**号文下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标段(*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阜康市*工河流域内,本次治理段起点为吐乌大高速公路,末点为良繁村。主要建设内容:对主河道**+***~**+***段河底衬砌,**+***~**+***段堤防衬砌,**+***~**+***段全断面护砌,**+***~**+***段河道疏浚,河道沿线附属建筑物。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段河道疏浚,河道衬砌(主河道**+***~**+***段河底衬砌,**+***~**+***段堤防衬砌,**+***~**+***段全断面护砌)及沿线附属建筑物。
3、评标办法及开评标方式
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开评标方式:不见面全流程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指河湖整治或堤防工程,下同)。
4.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级及以上(疆外企业为*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4.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7 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各市场主体的企业、人员、资质和信用信息等,将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的市场主体信息作为评标时查验市场主体投标文件的唯*依据,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5月**日起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附件的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递交方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招投标平台咨询电话:**********
**锁办理联系人:**(***********); 清单造价软件联系人:**(***********)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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