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市飞灰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明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市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明市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市*元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元,建安费约*****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填埋库容 ** * **;其中,飞灰填埋库容约 ** * **,垃圾应急填埋库容约 5 *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填埋库区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生产用房、飞灰暂存库、进场道路及场区边坡等。其中,填埋库区工程主要包括填埋库区整平、坝体工程、地下水导排系统、淋溶水及渗滤液导排系统土建部分、防洪工程、临时作业道路及隔离带等;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包括飞灰淋溶水调节池、综合水池和综合车间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市政部分为单项合同额*****元以上、*****元以下的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筑部分为高度**米以下、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本招标项目为应急建设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程合同额≥*****元的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本招标项目为应急建设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年**月**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号、闽建办筑〔****〕**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号)规定:废止闽建〔****〕5号、闽建建〔****〕**号;废止闽建〔****〕5号、闽建建〔****〕**号等其他文件中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条款;*并解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仍处于管理期间内的责任主体相应管控措施。④根据“建办市(****)**号文及闽建筑〔****〕**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根据闽建许〔****〕***号规定,鉴于电子注册证书不再标注注册证书编号,本招标项目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⑥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8日 **:**:**至****年5月**日 **:**:**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6月1日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整(¥******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6月1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市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明市工业中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明市乾龙新村***幢9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明市新市中路***号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号(碧湖)
联系电话:退投标保证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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