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人民路北延(泗水大道-华山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1、将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年1月1日以来(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若发证、发文时间不*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颁发的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项的,得3分,最多得3分。获得省级住建部门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等奖得1分,*等奖得0.5分,*等奖得0.3分,最多得4分。注: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文件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或诚信库中,未上传的不得分。”
修改为:****年1月1日以来(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若发证、发文时间不*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颁发的优秀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奖项的,得3分,最多得3分。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奖得1分,*等奖得0.5分,*等奖得0.3分,最多得4分。同*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注:须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文件原件扫描件至投标文件或诚信库中,未上传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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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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