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老城区驳岸及栏杆维修改造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号
项目名称:老城区驳岸及栏杆维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整(¥****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整(¥****00.**)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城厢镇区域范围内老城区7条河道(洋沙泾、北城河、致和塘、樊泾河、东长春河、南长春河、西城河)的驳岸**范围内杂树、驳岸迎水面杂草清理(含砍伐、根系清理、现场垃圾清理及处理等),驳岸维修加固(拆除重建),栏杆维修加固(更换),沿河相关河道警示牌维修更换;*星维修(联动中心案件应急处理)等。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年**月**日;**********指定地点,已经损坏部位需***天内完成,*星维修(联动中心案件应急处理)根据采购方要求时间内完成。
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通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最近*期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如有)和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期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6)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挂网之日至****年5月**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苏州创杰公司)
4、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5、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证合*);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5月**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仓市人民南路***号太仓市城厢镇行政审批局*楼(投标人请从大楼西门进,使用西侧电梯上*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大屏显示)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相关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太仓市太平南路**号
联系人:***
电 话:****-********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银海大厦***室
联系人:*** 朱晓芹
电 话:****-********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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