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号: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中标(成交)金额: ***,***.**元
分包号:1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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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苦竹溪经开段7.**公里河段水面漂浮物进行打捞、清除及岸线6米范围垃圾处置工作,确保河面及岸线干净整洁。 | 重庆苦竹溪干流及苦竹溪*季青、美的工业园支流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 *、管护标准及要求 1.成交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2.成交人负责开展谈判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除及处置工作,1平方米以上连片的水面漂浮物不得滞留6小时;水面漂浮物的分布面积不得超过河道的1/6。 3.按采购人要求,成交人要确保按时完成谈判范围内水面漂浮物的突击打捞、清除工作。 4.成交人要负责完成苦竹溪经开段水面漂浮物的打捞、清除及处置工作。打捞上岸的水面漂浮物临时堆放场地不得选择人员流动较大的区域,减量、风干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必须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放。 5.如采购人在检查时发现出现未按工作要求打捞水面漂浮物,则按违约处理。 6.成交人每月5日前要向采购人对上月谈判范围内的水面漂浮物分布情况和打捞、清除及处置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7.成交人要确保打捞、清除及处置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负。如在打捞、清除及处置过程中出现扰民及民扰纠纷,也由成交人自行负责解决及承担相应责任。 8.成交人应采取*切必要措施,防止水体 流域等遭受施工产生的有毒、有害或有机物质的污染。 9.由于本标段主要在水中作业,必然对相关水域产生扰动,需要特别注意对非项目实施水域的保护,尽量减少扰动。严防施工的固体废物进入水体。 **.成交人在项目实施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份施工组织设计,说明所建议采用的施工技术和实施方案。成交人收到采购人的书面批示后,方可开工。 **.对成交人施工方法的批准,并不解除成交人对服务质量负责的责任,以及处理突发事件和对项目造成损坏的赔偿责任。 *、项目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年1-3月社保缴纳记录凭证)。 投标人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至少1 名,安全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且具备区(县)级及以上安监部门或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年1-3月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区(县)级以上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应配备*线管理人员:9人。 | 本项目管护期为2年,具体按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管护协议为准 | 详见投标文件 |
吴宗旺、谢云成、张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江峡路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号附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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