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交运集团资产租赁及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经市场询价,并按相关程序审批,现将以下房产出租情况公示如下:
地点:温州市双屿客运站办公副楼*楼办公用房。
承租面积约:办公用房面积约**㎡。
承租单位(个人):温州市亮泓皮革有限公司。
招租底价年租金:********元整(¥*****元)。
成交价年租金:********元整(¥*****元)。
租赁期限:*年
如有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公示时间*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投诉受理部门:**************监察室。
地址:牛山北路**-1号
电话:****-********
**************
****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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