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主体
商管集团福州高新*达广场
福州高新区*达广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南大道**号**号楼)****-****年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1、公司注册资金要求(含)****元以上,成立年限满2年以上(包含2年)
2、过去近2年的每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元。
3、提供近3年内住宅、商业综合体等垃圾清运相关合同业绩3份。
4、必须取得城管出入垃圾站准许函
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我市环卫主管部门审批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车辆运输卡,同时,应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第**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同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年内有较大安全事故及治安问题。
联系人:林红,联系电话:***********
营业范围: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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