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慈溪市看守所大米和食用油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总报价:******(元) | 浙江*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 中兴路***号天润商座1幢1号(3-5)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慈溪市看守所大米和食用油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 | 大米 | 桥梁米业、中粮福临门等 | ******公斤 | 4.** | 早粳米(国标*级) |
2 | 慈溪市看守所大米和食用油供应及配送采购项目 | 食用油 | 山东鲁花等 | ****瓶(**) | **.5 | 压榨菜籽油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晏丕艮,沈立丰,蒋宏雷,孙雪峰,张妙芬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代理服务费不另列项目,但其费用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总价中包含此项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如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元整(¥*****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慈溪市西*环北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慈溪市海通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慈溪市南*环东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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