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变更的内容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设计业绩应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许可)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现变更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设计业绩应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凤台东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号凯旋城3号楼***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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