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浙建航招*******号
*、项目名称: ****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 | 杭州市江干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年**月**日前向采购方提交最终成果。 | 详见磋商文件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中标价的1.5%下浮**%收取(低于******元按******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莲都区城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丽水市*丰北路**号金贸大厦****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号
传 真:****-*******
联系人 :***、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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