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龙潭镇****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项目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霍邱县龙潭镇****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项目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服务内容
1、龙潭镇区域内所辖国道、省道、县道道路两侧垃圾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2、龙潭镇区域内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路面及道路两侧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
3、龙潭镇区域内田间地头、林区、进村村口及村民房前屋后、沟渠、水面等生活垃圾清扫保洁;
4、龙潭镇区域内垃圾转运、处置(送至霍邱县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相关费用考虑在本次报价中;
5、龙潭镇区域内集镇住宅、小区垃圾清运(不包括建筑垃圾);
6、龙潭镇区域内公厕、垃圾中转站的日常保洁、维护(现有垃圾中转站);
7、龙潭镇区域内中转站渗滤液收集并运输至送至霍邱县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站;
8、龙潭镇区域内果皮箱、垃圾桶清掏与擦拭,损坏丢失时及时补齐;
9、龙潭镇镇区域范围内环卫应急保障、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
*、主要设备及人员配置要求:
1、对作业人员需求:全镇共**个村,3个街道,人口约5.4*人,要求每村作业人员 不少于4人,龙潭街道作业人员不少于**人,庙岗街道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石庙街道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总作业人数不少于**人,管理人员不少于 2 人,机械设备车辆人员不含在内。(作业人员作业范围内每天早上、下午清理两次垃圾,实现定人、定事。作业人员工资各单位自定)。
2、对作业设备的的需求:需要配置合计载重量总吨不小于6 吨垃圾运输车 2 辆,电动垃圾清运车 ** 辆,内吸式清扫机1台,清扫车1辆、合计载重量总吨不小于6 吨洒水车1辆。
3、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停靠具体位置、工作运行范围不得超出龙潭镇、垃圾运输车辆每天分早上、下午清理两次垃圾,洒水车每天下午 ** 点左右在龙潭镇区域内所辖国道、省道、县道道路、区域内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路面及道路洒水 1 次。
4、垃圾桶配置:新购买****垃圾桶不少于 ***个。
第*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年3月**日起,至****年3月**日止。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 年,服务期结束后,中标单位服务通过验收格合后并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 3年,若政策调整,依据政策,调整变化。甲方对本条款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条:合同价款
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年)。
2、合同价款形式:固定总价。
3、合同价款包含承包区域内提供清扫、保洁、垃圾运输服务所需的以下所有费用:
3.1人工费: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社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处理*切伤亡事故等费用。
3.2车辆使用费:含折旧、燃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等。
3.3生产资料费: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各种环卫工具的投入和损耗。
3.4中转站、公厕、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备、设施运营维护费、维修费(含大修等)、设备更换、运行班费、水电费、工具材料费等。
3.5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含环卫工人冬、夏装工作服、反光衣等。
3.6其他费用:办公费用,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不可预见情况、应急、物价因素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第*条:付款方式
本项目所有作业人员工资每月均由乙方(中标人)统计后提交至各村(街道)和甲方(采购人),审核后转入各村(街道)指定账户,由各村(街道)发放作业人员工资,其余待总体工作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审核剩余合同价款的 **%;余款 5%作为服务质保金。
第*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两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双方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
第*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2、为开展绩效评估 ,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人,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乙方。
第*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条:因采购人原因终止项目的,以及合同超期签订的,应赔偿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因采购人原因所产生延迟付款的,除支付当前核定费用外,还应按照所延迟付款的时间,按照银行同期利率2倍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第**条:本协议*式*份,甲方 * 份、乙方 * 份,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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