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年城区易涝点治理工程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年城区易涝点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已于****年4月**日**时00分在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项目名称及编号:********1**2
*、建设规模:清理土沟****.**、明渠****.**、暗渠***.**、雨水管道*****.**(管径为*****-********)、检查井***座、收水口***座。
*、建设地点:嫩江市城区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质量目标:合格
*、工期:***天
*、评标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前*家投标企业进行线上投标。*家投标企业均通过资格审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名排序为:
第*名:*************;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投标报价:******.**元;项目总监:董立明;注册号:********;
第*名:****************;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投标报价:******.**元;项目总监:周俭勤;注册号:********;
第*名:*****************;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投标报价:******.**元;项目总监:赵华清;注册号:********;
*、本项目预中标人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应请求及主张;
(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嫩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 址:嫩江市清江路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黑河市长发街与龙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
电 话: ****-*******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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