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工具车采购项目(*次)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重2
*、项目编号: ***************-重2
*、项目名称: **********垃圾填埋场工具车采购项目(*次)
*、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
2.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天河路***号
3.中标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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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自装卸式垃圾车(总质量 7 吨)、高压路面养护冲洗车(总质量 2 吨)等工具车辆
品牌: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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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曹光跃(组长)、崔忠、牛朋、张强、**(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年2月**日.至2021
年3月1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自装卸式垃圾车(总质量 7 吨)、高压路面养护冲洗车(总质量
2 吨)等工具车辆采购(详见公告附件中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 工作日内到货。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元
5.采购公告日期:****年1月**日.
6.开标日期:****年2月**日.9:**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质量:合格
9.业绩:无
**.获奖:无
**.项目负责人:无
**.综合评标法得分:无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胜利东路 ****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人分项报价表
3.中标人投标响应表
4.评审*览表
公告单位:**********
****年2月**日.
招标文件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 [***************-重2]**********垃圾填埋场工具车采购项目.****
答疑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答疑.**** *****招标文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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