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新县大庙冲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在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按规定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县大庙冲矿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项目-绿化工程 *标段
项目编号:****-******-**-**-******
*、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公告日期:**** 年 ** 月 ** 日至**** 年 ** 月 ** 日
*、评审信息:
开标日期:**** 年 **月 ** 日 ** 时 ** 分
开标地点: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开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全文彬(业主评委)、华日海、黄斌、王伟、胡方宝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价(元):********.**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级
注册证编号:豫************
工 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元):********.**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工程*级
注册证编号:豫************
工 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价(元):********.**
项目经理:***
执业资格等级:*级
注册证编号:豫************
工 期:**日历天
投标质量:合格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体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新县)》上发布。
*、其他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新县香山湖管理区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政和花园C区**#楼**层****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部门: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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