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年金星北路、杜鹃路、观沙路、长潭西高速学士收费站亮化维护项目(*标段) | 城市市容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元整 |
D.1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 | () | ||||||||||||
(*般计税法) | |||||||||||||
工程名称:****年岳麓区金星北路、杜鹃路、观沙路、长潭西高速学士收费站亮化维护项目(第*标段) | 标段: | 第1页 共1页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 建安工程造价 (元) | 直接费用(元)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费) | 费用和利润(元) | 销项税额 | 附加税费 | 其他项目 | ||||||
管理费 | 利润 | 总价措施 项目费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 规费 | 其中:社会保险费 | ||||||||
1 | ****年岳麓区金星北路、杜鹃路、观沙路、长潭西高速学士收费站亮化维护项目(第*标段)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 金星北路亮化工程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 楼宇亮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维护项目采取总价包干形式(包含主材及辅材等其他*切费用)。
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为3年,合同*年*签。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按季度按实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具体支付时间和比例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拨款进度和比例相应的确定。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按季度按实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具体支付时间和比例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拨款进度和比例相应的确定。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按季度按实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具体支付时间和比例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拨款进度和比例相应的确定。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分之**,说明:付款人:****************(国库集中支付),付款方式:按季度按实结算,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支付维护管理费用的比例。具体支付时间和比例根据区财政部门的拨款进度和比例相应的确定。,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保证亮灯效果和考核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
1. ***通用型产品符合Q/******-****《夜景工程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施工应符合Q/******-****《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管理工作。
2、审定乙方指定的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1次及以上的全面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甲乙双方可进*步协商完善。
4、负责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管理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5、在定点维保期限内,如若出现大面积的***灯更换,可要求与乙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但不以此增加费用。
6、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管理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亮化维保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
3、接受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
4、制定管理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对管理范围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长沙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务工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7、应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社会养老保险并对工作人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本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工作时若发生工伤或保安人员发生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9、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维保费。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维保目标,甲方可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甲方连续*次或半年内*次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而又无彻底改善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委托管理的亮化设施,每年被盗率不得超过1%件,超过此比率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3.1 履行期限:****年2月6日-****年1月31日,实际履行期限:****年2月1日-****年1月**日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段***号 | 地址: | 劳动西路***号8楼 |
法定代理人: | 周永 | 法定代理人: | 刘录音 |
委托代理人: | 彭科长 | 委托代理人: | 汤浠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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