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珠海台风海高斯抢险救灾海岛微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因遭海高斯台风破坏需灾后重建微波设备。
单*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属于涉及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且现有海岛传输设备以及*洲岛、*洲港、横琴岛、南外伶仃、桂山的基站设备为华为设备,为便于设备纳入华为*****网管统*监控与维护管理,建议向********定向采购。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3】月【**】日至**【**】年【3】月【**】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地址:【广州市中山*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日 期:**【**】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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