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头屯河上行段 *** 至*钢西岸灌溉工程第*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市头屯河上行段 *** 至*钢西岸灌溉工程已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地字(****)**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屯河流域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地债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主要建设内容:
施工:首部工程:新建*工渠分水闸1座、*****钢筋砼预应力*级管****、******钢筋砼预应力管顶管***、新建沉砂池1座、闸阀井1座、排水井1座。
主管网工程:管道工程****.**、闸阀井2座、排气井5座、减压池1座、排水井1座、阀井2座、******钢筋砼预应力*级管顶管**.**、过滤器房**.****、*****/h筛网过滤器+砂石过滤器1套。
分干管工程:管道工程****.**。树脂闸阀井**座、树脂排水井5座、树脂排气井7座、****压力补偿式滴灌管******.***、地面支管****.**。
开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开评标方式:施工:电子开评标(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投标前须知(首次投标必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施工: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级及以上(疆外企业为*级)注册建造师资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投标人。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请于***1年2月 ** 日11:**时-***1年3月4 日**:**(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3月 4 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层);递交方法:施工: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屯河流域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技术支持:昌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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