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第*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云南省保山第*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保山第*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1 项目编号:***************;
2.2磋商范围及内容:云南省保山第*中学校园超市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
采购内容 |
供应范围 |
面积(㎡) |
1 |
超市供应服务 |
面向学生群体为主的日常生活用品、文具、文化用品(出版物除外)、预包装食品(高糖、高脂、膨化食品以及需*次加工的各类方便面、方便饭、自加工食品除外)、新鲜水果、饮料冷饮。不得向学生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商品及学生宿舍禁用的电器(含大功率电器),不得销售烟酒及其它危险物品。 |
*** |
注:1)本项目共1标段,供应商须对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磋商,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具体项目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章“项目需求”。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期限为*年,合同*年*签,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续签下*年。因上级相关部门政策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2.4服务地点:云南省保山第*中学。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须承诺从事超市经营服务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无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3.4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01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30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30分(北京时间),至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号**********保山分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售价:¥4**.**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如意巷**号**********保山分公司*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本次磋商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网(****://***.*****.***)”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云南省保山第*中学
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村民委员会朱家庄3组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号
邮政编码:6*****
联 系 人:***、田富伟、李文甜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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