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望谟县*羊水库工程已由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黔西南州水务局以州发改发【****】 ***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望谟县边饶镇*羊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望谟*羊水库位于望谟县边饶镇*羊村,大坝所在河流*羊河为珠江流域北盘江水系*级支流。*羊水库工程任务为边饶集镇生活生产用水和农田灌溉,同时兼顾发电。工程建成后,年供水量***.6***,其中边饶集镇区用水*****,中水回用******,灌溉供水******。水库校核洪水位为***.***(P-0.5%),总库容******,正常蓄水位为***.***,相应库容为******,死水位为***.***,死库容为******,兴利库容为****m,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
2.3 项目总投资:******元;
2.4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的能力(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是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 年 1 月 ** 日 ** 时 ** 分至 ***1 年 1月 ** 日 ** 时** 分在**************(贵阳市小河*科写字楼B座**楼6号)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 年 2 月 4 日 **时 ** 分,地点为贵阳市小河*科写字楼B座**楼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贵阳市小河*科大都会写字楼B座****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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