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单*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保山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步加强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号)文件要求,在保山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电信云南公司“合作共建保山云服务产业园协议”框架下建设“智慧公安”,保山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作为“智慧公安”的重点项目,****年**月**日******与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开展项目建设,****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服务租赁期为5年,至****年5月,项目服务租赁已经到期,经市公安局党委会讨论,同意对保山高清视频监控项目依据相关规范开展运维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单价预算:¥***.***元/月*路。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作为保山高清视频监控项目的承建方、服务提供方以及平安城市视频专网传输链路的运营商,已经为******提供优质服务多年,为公安维护各项社会治安及反恐工作提供极其重要的支撑,同时平安城市全省视频联网在线率考核排名前列,系统服务质量得到基层及各级实战部门认可。基于整个项目得以延续使用等方面的考虑,按照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项目符合“统*标准体现、统*技术平台、统*安全防护、统*运维监管”的原则,为保障项目*致性,******拟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采购高清视频监控运维服务。本次采购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号)中 第*条第(*)款:“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谈判单位完成的”之规定。本项目组织了单*来源采购论证并发布了单*来源审核前公示,公示期限内未收到任何质疑。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
*、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谈判单位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同时请谈判单位将“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拟参加项目名称、联系方式)、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确认投标的截图”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
3.方式:谈判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单*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单位数字证书(**)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单*来源采购文件(格式为*.*****)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单*来源谈判响应递交要求如下:
(1)网上递交:谈判单位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须在单*来源谈判响应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单*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单*来源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单*来源谈判响应。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单*来源谈判响应后,还须把电子单*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同时携带**)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单*来源谈判响应,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楼)。
(*)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2.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谈判证金的,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参与本项目的谈判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谈判单位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谈判保证金”中对谈判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单*来源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2谈判单位在参加谈判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单*来源采购公告全部内容;单*来源采购公告或单*来源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单*来源采购文件。
5.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号楼A座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电话:****-*******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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