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藤县大任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招标
2.2 项目编号:********-**-*****-****
2.3 建设地点:藤县境内,灌区内有太平镇、平福乡、和平镇和濛江镇4个乡镇。
2.4 工程规模:建设渠道防渗衬砌**.*****,其中大任总干渠防渗衬砌**.***** ,濛江干渠防渗衬砌7.****。重建渠系附属建筑物***处(座)。
2.5 本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估算价为:人民币****元。最终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费=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复的勘察(测)设计费总额的**%×中标费率【最终以项目实际到位总投资与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之和的比例计算】。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提交编制成果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指从工程取得上级批复文件日期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5年)内有完成过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等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
3.4 信誉要求:
(1)最近*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在最近*年(开标之日前*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 被《信用中国》(****://***.***********.***.**)或 《信用中国(广西)》(****://***.********.***.**)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②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总)有犯罪、行贿记录。
(3)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得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员工。
(1)项目总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内。
3.6.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8、9、**月或9、**、**月的参保证明)。
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自行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 投标保证金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应于***1年 1 月** 日9 时 **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1年 1 月** 日9 时 ** 分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同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8、本项目联系事项
8.1单位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3楼;
联系电话:****-*******
8.2 招标人:*********
地址:藤县藤州镇绣江路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3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藤县藤州镇杉木冲回建房**-6-1号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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