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瓦马乡****年财政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压缩式垃圾车、铁制垃圾桶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8:**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系人 | *** | ||
***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瓦马社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甜子社区上营小组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项目概况
瓦马乡****年财政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压缩式垃圾车、铁制垃圾桶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甜子社区上营小组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瓦马乡****年财政涉农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压缩式垃圾车、铁制垃圾桶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压缩式垃圾车1辆、铁制垃圾桶**个。(具体参数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必须在中国境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参加此次询价前*年内在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询价。公司成立不满*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在质保期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甜子社区上营小组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甜子社区上营小组1号)
*、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甜子社区上营小组1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瓦马彝族白族乡瓦马社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甜子社区上营小组1号
联系方式:*** ***********
3.***系方式
***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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