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汊河镇站至省界段调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单*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滁州市琅琊路***号物资大厦9楼;
*、采购人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汊河镇站至省界段调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因滁宁城际铁路南京段方案调整导致滁州段铁路线路调整,调整的线路长度约5.****(调整的线路暂称来安改线段,其中原*期线路调整约1.***,另增加线路长度为3.****),增加车站*座(合作示范区站),估算工程投资约**.5*元。
*、采购预算金额:****.8*元;
*、采用单*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滁宁城际铁路南京段方案调整导致滁州段铁路线路调整,调整的线路长度约5.****(调整的线路暂称来安改线段,其中原*期线路调整约1.***,另增加线路长度为3.****),增加车站*座(合作示范区站),估算工程投资约**.5*元。该来安改线段作为滁宁城际铁路不可分割的*部分,保持原设计标准的*致性以及咨询服务的连续性是必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可以不进行招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该项目可以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分之*。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来源方式选择中铁第*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唯*供应商。
*、拟定唯*供应商名称:中铁第*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拟定唯*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杨园和平大道***号;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业人员姓名:代迎立 工作单位: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职称:教授级高工
(2)专业人员姓名:石 鸣 工作单位:中铁第*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教授级高工
(3)专业人员姓名:杨爱芝 工作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职称:教授级高工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 *** ****-*******、***********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 ****-*******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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