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包)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芜湖市第*人民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包)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桂王路东侧4幢合肥中科小陶食品有限公司办公楼***、***
中标金额:*******.8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N-末端脑钠肽前体(**-******)检测试剂盒(免疫层析法) 品牌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人份/盒 数量:**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
方小芳 陶宗卫 张勇 张晓燕 胡中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贸大厦,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医保局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棠梅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梅苑路**号金水河畔(北区)***幢***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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